钦定词谱» 淡黄柳3(王沂孙)
1、姜夔自度曲。《白石集》注“正平调”。
2、双调六十五字,前段五句四仄韵,后段七句四仄韵——王沂孙。
3、此亦与姜词同,惟前后段第四句不用韵异。或引《古今通韵》“药”可通“屑”,疑“别”字为韵,非也。
按《通韵》“药”之通“锡”,则引毛诗“左手执籥,右手秉翟”。“觉”之通“职”,则引毛诗“食我场藿,以永今夕”。“沃”之通“陌”,则引毛诗“不敢不局, 不敢不眷”。盖以“屋、沃、觉、药、陌、锡、职”,即“东、冬、江、阳、庚、青、蒸”之入声,平声七韵宫音可通,则入声七韵亦可通也。故此词“笛”字,姜词“角” 字、“绿”字可以注韵。若以“药”通“屑”,则罕有此例。